1、野猪是保护动物。
2、野猪是非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3、已被列入中国国家林业局2000年8月1日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红色名录列为无危。
Copyright © 2019- kutp.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