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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宁惠保的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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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宁惠保二期于2021年10月27日至12月25日参保并缴费。

赔付条件

在保障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发生的,符合住院和门特、门诊大病治疗以及住院期间使用国家谈判药品发生的医保目录内个人自付费用。

赔付比例

1.8万元-2万元的部分,不区分既往症,赔付10%;

2万元以上的部分,非既往症赔付90%,既往症赔付60%。

此外,产品升级涵盖个人自费费用,在保障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发生的住院和门特、门诊大病治疗发生的合理且必须的医保范围外个人自费费用,非既往症赔付50%,既往症赔付30%。

南京宁惠保二期有以下变化:

一是衔接,对于2021年南京宁惠保一期非既往症出险人群在南京宁惠保二期依旧视同非既往症人群待遇;

二是价格衔接,与南京宁惠保一期产品价格保持一致,继续保持99元的主推版本,确保“加量不加价”;

三是承保衔接,优先选择南京宁惠保一期推广经营优秀的保险公司作为南京宁惠保二期的承保单位,提升承保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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