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犯罪前科的人不得当保安,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符合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但曾被收容教育、犯罪被刑事处罚、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或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人不得担任保安员。保安从业单位应招用符合条件的保安员,并签订劳动合同,保安员需参加社会保险并接受培训和考核。保安服务公司应与客户单位签订明确规定的保安服务合同,并核查合法性。
法律分析
有犯罪前科的人不可以当保安。《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提取、留存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具体办法,由门规定。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
1、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2、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3、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4、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扩展资料:《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招用符合保安员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并与被招用的保安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员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需要定期对保安员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第十九条保安从业单位应当定期对保安员进行考核,发现保安员不合格或者严重违反管理制度,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办理。第二十一条,保安服务公司提供保安服务应当与客户单位签订保安服务合同,明确规定服务的项目、内容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保安服务合同终止后,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将保安服务合同至少留存2年备查;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对客户单位要求提供的保安服务的合法性进行核查,对违法的保安服务要求应当拒绝,并向机关报告。
结语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六至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保安员的资格与条件受到明确和要求。有犯罪前科、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等情况的人员均不得担任保安员。保安从业单位应招用符合条件的保安员,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保安服务公司在提供服务时必须与客户单位签订保安服务合同,并核查服务的合法性。根据相关法规,保安服务的合法性要求应得到遵守。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五条 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二条 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的法人资格。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诚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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