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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内幕交易和泄露内幕信息罪的刑事责任承担

来源:库律网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有所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泄露内幕信息罪的刑事责任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罪则处罚金,并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而民事责任主要是补偿性,根据损害程度进行赔偿。刑事责任重在惩罚,剥夺人身自由,而民事责任重在补偿,主要是财产责任。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故意和过失对于刑事责任的影响较大,而民事责任相对轻。

法律分析

一、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1、泄露内幕信息罪刑事责任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条,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区别

1、民事责任重在补偿性,而刑事责任重在惩罚性。民事责任的前提是有损害发生,而刑事责任不论伤害与否,均承担惩罚性责任。

2、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而刑事责任主要是剥夺人身自由,甚至生命。

3、构成的主观要件不同:故意和过失对于刑事责任和对于民事责任的影响程度不同。由于刑事责任重在惩罚,因此故意和过失对于刑事责任的影响非常大,而民事责任主要是补偿性,但相较于刑事责任要轻得多,主要看它给他人带来的损害有多大,若造成的损害非常大,就要承担巨大的民事责任。

拓展延伸

内幕交易:法律界的争议与改革探讨

内幕交易一直是法律界热议的话题,涉及到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引发了广泛的争议。一方面,一些人主张加大对内幕交易的打击力度,认为应该严惩内幕交易行为,以维护市场公平和投资者利益。他们主张加大刑事处罚力度,例如加重刑罚、提高罚金等,以起到震慑作用。

另一方面,也有人认为内幕交易罪的刑事责任承担方式需要进行改革。他们认为,应该更加注重预防和监管,通过完善内幕信息的保护机制、加强监管措施等,减少内幕交易的发生,从根本上遏制内幕交易行为。同时,他们主张更加注重民事赔偿,通过加大赔偿力度,让违法者承担更多经济损失,以实现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对于内幕交易罪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需要综合考虑各方观点,寻求一种既能有效打击内幕交易,又能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平衡机制。这需要法律界进行深入的讨论和研究,以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法律规定,进一步完善内幕交易的刑事责任承担方式,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法治环境的建设。

结语

内幕交易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对于其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引发了广泛争议。一方面,有人主张加大对内幕交易的打击力度,通过加重刑罚和提高罚金等手段,以起到震慑作用。另一方面,也有人认为应更注重预防和监管,通过完善内幕信息保护机制和加强监管措施来减少内幕交易的发生。同时,更注重民事赔偿,让违法者承担更多经济损失,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对于内幕交易罪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需要综合考虑各方观点,制定更科学合理的法律规定,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法治环境的建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第十三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九十一条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违反本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从事内幕交易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从事内幕交易的,从重处罚。

违反本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第三章 证券交易 第三节 禁止的交易行为 第五十五条 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影响或者意图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一)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

(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并撤销申报;

(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

(六)对证券、发行人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

(七)利用在其他相关市场的活动操纵证券市场;

(八)操纵证券市场的其他手段。

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第三章 证券交易 第三节 禁止的交易行为 第五十条 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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