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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月20日甲公司合并乙企业该项合并同一控制之下的企业合并。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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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的公司承担。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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