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人民的判决书生效后。当事人拒不履行的,人民执行局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果当事人对强制执行措施不予配合的,还可以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Copyright © 2019- kutp.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