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大洋幼儿园20__年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青岛市学前教育条例》和市、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__年)精神,坚持以幼儿为本、服务群众为宗旨,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原则,坚持依法办园,规范管理,努力满足居民及外来务工人员日益增长的学前教育需求,保证学前教育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努力办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20__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__年9月1日至20__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二)招生计划
幼儿园小班招生计划为25人。
(三)招生范围
依据就近入园的原则,优先招收东大洋社区的适龄儿童。如有剩余学位,向外来人员子女适龄儿童开放。
(四)招生时间
20__年6月10日至22日。
(五)招生程序
1.发布招生公告
幼儿园于20__年5月29日(星期五)通过幼儿园网站、幼儿园大门口和宣传栏等途径发布本幼儿园招生简章,公开本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和幼儿园基本情况。幼儿园基本情况包括名称、
地址、性质、类别、招生计划、报名时间、收费项目及标准、报名咨询电话等。
2.报名登记
幼儿园于20__年6月10日至14日期间,认真详细做好报名登记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家长来访接待工作。适龄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持户口簿或居住证、房产证、《儿童健康手册》等有关证件,携带孩子到幼儿园登记报名。幼儿园仔细核对有关证件,确认无误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幼儿园不采用任何形式对幼儿进行测试或变相测试。
3.录取
幼儿园于20__年6月15日公布录取名单。错过报名登记时间的,可于20__年6月21日前补报。幼儿园于20__年6月22日公布补录名单。确定入园幼儿后,幼儿园及时公布录取幼儿名单及编班情况。
4.组织新生入园
幼儿入园前应到上马查体中心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报到时,家长需向幼儿园提交儿童健康档案和《儿童预防接种证》。
三、招生要求
1.幼儿园提前公布招生计划,统筹规划幼儿园招生工作,力争适龄儿童都能方便入园。
2.充分挖掘潜力,在保证东大洋社区居民子女入园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接收外来人员子女适龄儿童入园,确保平稳招生。
3.遵循幼儿年龄特点,严格按照幼儿年龄编班,控制入园年龄,禁止招收不及龄的幼儿入园。
4.严格控制班级规模。小班不超过25人,中班不超过30人,大班不超过35人。
5.严格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招生时间进行,不擅自更改招生时间。
6.依据相关法规,增强法制观念、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凡符合入园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给予明确答复。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以维护招生秩序,保证社会稳定,确保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20__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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