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周教师工作制度
一、基本职责
1、督促学生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按学校要求认真履行两操一课、集会、集合、起床、就寝的各项工作职责。
2、加强安全防范,做好“四防”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处理好学生中的偶发事件,如遇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学校,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的重大损失,值周教师要负主要责任。
3、负责一周内学生学习、生活、劳动、课外活动及清洁卫生等的管理,切实将学校管理落实到学生的每一项活动之中。
4、详细填写学校日志,按时开关灯。
5、值周时间从每周政治学习结束后开始履行职责,各项管理活动必须按时到位。
6、值周教师应密切配合,不能轮流值班,每晚就寝钟半小时后,与德育处的工作人员办好交接。
二:处理规定
1、值周教师应履行的第一款中各项职责时有迟到、早退,一次扣5元,缺席一次扣10元。有到场而履行职责,一次扣10元。
2、值周期间内,必须处理好学生中的各种偶发事件,如发现后有推卸责任、不予处理一次扣30元,只制止不处理一次扣15元。
3、因值周教师的工作失职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事故,由值周教师承担全部责任,并在考核中按条例扣分。
4、值周教师应履行的第三款中的各项职责,如不履行或履行差,一次扣10元。
5、不按时开关灯(特殊情况除外)一次扣5元。学校日志记录不祥、缺漏或不规范以及不按时上交下接一次扣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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